【改革開放40年】我見證了連云港港口理貨的變遷 |
發布日期: 2018-05-07 來源:LYGTALLY |
任漢詩
站在時間的隧道回望歲月,流失的是昨天的光陰,封存下來的是人類融合自然前進的故事。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至二十一世紀的一十年代,間隔15年,我先后兩次進入港口理貨這一行業,在連云港外輪理貨有限公司工作,親自見證、親身經歷了這一行業孕育誕生、成長發展、轉折變遷的過程。 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40年來,連云港港口理貨行業經歷了:由2004年前的港口一家理貨企業的獨家經營,變為2005年后的港口兩家理貨企業的共同經營,再度變為2014年理貨市場的進一步放開、2017年全國理貨行業頂層管理機構的重組、理貨費收辦法變化的局面。連云港港口理貨的業務范疇:由1971年起的單一外貿件雜貨理貨,變化為1988年新增外貿集裝箱理貨,2013年新涉足散貨(液體、固體)檢驗檢測業務。連云港港口理貨方式:經歷二十世紀七十、八十年代的紙張筆、算盤、計算器,變為1996年以來的計算機信息化理貨、2017年開啟智能化理貨的變遷。 40年來,連云港外輪理貨有限公司以每十年1次理貨量翻番的業績呈現在港航界面前。2017年共對3579艘次中外船舶進行理貨,完成理貨量1313萬噸,分別是40年前的14倍和8.5倍。2017年,連云港港口全港承擔的外貿件雜貨船舶的理貨量為549萬噸、外貿集裝箱147萬標箱;全港理貨年收入近6000萬元(主營理貨收入4709萬元,延伸出的其它業務收入1000多萬元。) 港口理貨孕育誕生期:1954年——1971年 港口理貨,這一行在連云港港口的出現是在新中國成立以后,伴隨著蘇聯、日本、古巴等少數外國輪船1954年抵靠連云港港而萌生的新行業。當時,我國為了加快經濟建設,從國外進口貨物,為保護經濟的安全、維護國家的利益,新產生了港口理貨這一行。理貨是港口的一項功能,是獨立于船港貨方的第三方公正機構。 1956年,連云港被國家確立為正式對外籍輪船開放的港口。自此,外籍輪船數量增多起來,理貨業務也隨之增長。1961年9月1日,中國外輪理貨公司成立。1963年1月,中國外輪理貨公司連云港分公司組建運營,先后由連云港港務局業務科和生產辦公室倉庫理貨組,以“中國外輪理貨公司連云港分公司”的名義對外辦理理貨業務;外輪理貨人員由連云港港務局庫場理貨員兼任。1971年9月24日,按照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先念提出的“限期恢復理貨”的要求,交通部下發了《關于限期恢復外輪理貨公司和加強外輪理貨工作的通知》;為此,在1971年11月21日,中國外輪理貨公司連云港分公司正式成立,實行以“連云港港務局和中國外輪理貨公司雙重領導,以連云港港務局領導為主,業務歸屬中國外輪理貨公司領導”的體制。從1954年至1971年的這18年間,主要是代表外籍輪船從事件雜貨理貨,采取的是“發籌理貨”和“劃勾理貨”的理貨方法。有數據記載:1963年剛組建中國外輪理貨公司連云港分公司時,理貨船舶為34艘次,理貨量是8.7萬噸,理貨費收1.74萬元;1971年正式成立連云港分公司時,理貨船舶154艘次,理貨量41.5萬噸,理貨費收8.72萬元(理貨隊伍僅有33人); 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的當年,理貨船舶238艘次,理貨量139.21萬噸,理貨費收56.73萬元。 港口理貨成長發展期:1972年——2000年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初,周恩來總理發出三年改變港口面貌的號召,有力促進中國對外貿易的增長,推進中國遠洋海上運輸的發展。為適應新的航運形勢,1972年8月1日,交通部制定了《中國外輪理貨公司業務章程》和《外輪理貨工作規則》。港口理貨業務范圍隨之擴大到對航行國際航線的中國遠洋運輸船舶理貨。從1979年起,港口理貨采取“小票理貨”、“點垛理貨”的方式。在七十年代,理貨量實現了第1次翻番,由 1971年的41.5萬噸,增長到1980年的90萬噸。 進入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伴隨著我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我國港航業迎來新的發展機遇。1981年9月12日,交通部又重新修訂了《中國外輪理貨公司業務章程》、新制定了《中國外輪理貨公司理貨規程》。這個時期港口理貨業務又得到了進一步的擴展,由單純代表航行國際航線船舶的理貨,擴大到接受貨主和其它委托方的委托性理貨(這一年起的一段時間,對大宗貨物采取“掛牌理貨”的方法。)為此,在1983年開展了散裝貨物理貨和收發貨人委托性理貨。1987年5月6日,中國外輪理貨公司從交通部海洋運輸局脫離,成為交通部部屬一級企業,更名為“中國外輪理貨總公司”。就在這一年的11月20日,中國外輪理貨公司連云港分公司更名為“中國外輪理貨總公司連云港分公司”。伴隨著連云港港口大力發展集裝箱運輸,自1988年起,連云港港口理貨業務由單一從事外貿件雜貨理貨,第一次變化為:新增加外貿集裝箱裝卸船和裝拆箱的理貨業務,當年的集裝箱理貨量為1480標箱。在八十年代,理貨量實現了第2次翻番,由 1981年的117萬噸,增長到1990年的181萬噸。 步入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中國外輪理貨總公司連云港分公司主動拓展理貨業務,針對港口大量進口散裝化肥,于1991年8月,開展散裝化肥灌包理貨業務;還發揮擁有專業理貨隊伍的優勢,于1992年11月起相繼外派理貨人員,赴南方深圳鹽田、蛇口、寧波等港口開展理貨勞務輸出;1996年與連云港集裝箱碼頭公司、外輪代理公司、中海船務公司聯手,建立起港口集裝箱EDI信息管理系統,提供出口集裝箱船圖EDI信息服務,助力連云港港口集裝箱運輸發展。這標志著理貨方法首次向“計算機信息化”發展。1999年1月1日,中國外輪理貨總公司與交通部脫離,劃歸中央企業管理委員會。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港口理貨量實現了第3次翻番,由 1991年的186萬噸,增長到2000年的440萬噸。從1972年至2000年的這28年,是連云港港口理貨成長壯大的28年,理貨隊伍一度達到224人。 港口理貨行業變遷期:2001年——2018年 進入二十一世紀,是港口理貨轉換經營機制,真正面向市場的變革時期。2001年11月23日,國務院轉發交通部《關于深化中央直屬和雙重領導港口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提出 “為保證理貨的公正性,每個港口可設立兩家理貨企業,各港口的外輪理貨公司從港口企業中分離出來,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的行業發展新政策。此后的200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第5號主席令《港口法》,明確了理貨的公正性地位。為此,在2004年1月9日,對原“中國外輪理貨總公司連云港分公司”實行改制,由連云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占股權84%)和中國外輪理貨總公司(占股權16%)合資,成立了“連云港中理外輪理貨有限公司”(2014年11月更名為“連云港外輪理貨有限公司”)此后的2005年1月28日,有關方面在連云港港口又合資成立了第二家理貨公司——連云港中聯理貨有限公司。這標志著連云港港口打破了理貨市場由連云港外輪理貨有限公司獨家壟斷經營的格局。2005年3月11日,國務院批準中國外輪理貨總公司加盟中遠集團總公司,成為中遠集團所屬的全資子企業。 2009年11月6日,交通部發布《港口經營管理規定》,明確理貨實行許可證管理。2014年12月23日,交通運輸部修改并頒布了新的《港口經營管理規定》,將港口理貨經營許可審批由國家下放到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這意味著港口理貨市場從兩家經營,將進一步放開。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印發《港口計費收費辦法》于2017年9月15日實施,將理貨服務費由1994年確立的“政府指定價”變為“市場調節價”。 2017年的9月18日,中國外輪理貨總公司被重組到中遠海運物流有限公司作為理貨事業部(保留“中國外輪理貨總公司”牌子,并于11月3日改制為“中國外輪理貨有限公司”)。 連云港港口理貨市場同全國各沿海沿江港口一樣,面臨著“全國理貨行業上層管理機構、理貨市場準入、理貨費收辦法”三大頂層支撐與政策保護的變化。連云港港口是以國有資本作為碼頭投資建設主體的。港口理貨市場年收入總盤子基本保持5000萬元,延伸出的其它業務有1000萬元。多家理貨公司經營局面的出現,意味著理貨公司間競爭更趨激烈,收入與盈利的空間收窄。 面對不再獨家享有港口理貨市場資源的狀況,連云港外輪理貨有限公司圍繞裝卸船理貨主業,延伸拓展其它業務,擴展企業自身體量。從“充當海關助手,協助監管貨物,助力連云港口岸通關速度提升”的大局入手,深化與海關的合作,于2004年7月,進駐海關監管場站,協助海關先后開展了集裝箱和散貨的監管。在海關設立外理信息中心,為海關和客戶提供準確、快捷的理貨信息服務。在港口集裝箱碼頭閘口設立外理檢查橋,全天候24小時為貨主提供理貨服務。進駐工廠設立理貨站點,為食品生產廠家提供理貨服務。加強與世界第一大港——上海港外輪理貨公司的合作,拓展上海分流至蘇北地區的進口集裝箱裝拆箱理貨業務,把理貨業務由港內延伸到了港外、由市內延伸到了市外。 2013年,連云港外輪理貨有限公司業務范疇第二次變化為:涉足散貨(液體、固體)檢驗類業務。開展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的檢驗檢測與監裝業務,建立了礦類含水率、水分極限實驗室化驗,開辟水尺計重、油品計量、船舶常數、監裝監卸等新業務,將理貨業務的觸角更多向現代物流鏈的諸多環節延伸。 在理貨業務范圍拓展的同時,連云港外輪理貨有限公司與時俱進推行“互聯網+理貨”模式的實施,以科技創新推動傳統理貨方式技術升級,提升現場理貨作業的效能,筑高理貨行業的進入門檻。緊扣理貨業務開發應用了一系列信息化系統,近年來累計投入多達700萬元資金,推進理貨方式創新,著力打造“信息化 ”“智能化”理貨。公司聯手IT企業自主研發建設了“連云港集裝箱智能理貨系統”,于2017年7月17日上線運行,呼應智慧港口的建設,在江蘇省屬于首家將智能化應用于港口生產作業流程中的理貨企業。針對新東方集裝箱碼頭9臺橋吊安裝“集裝箱智能理貨系統”,遠程對箱號、箱損、卡車號、貝位等理貨要素的自動、精準、快速識別。智能理貨方式改變傳統的理貨人員站立碼頭、船邊、船上的室外作業模式為室內遠程智能監控,給理貨人員的作業方式帶來一場變革,提升了理貨質量、提高了理貨人員的安全保障系數,全方位多角度監控箱體殘損狀況更精準。水尺計重業務方面,在全國同行中率先創新應用網絡水尺影像儀、無繩水尺影像儀,使得水尺計重平均誤差率達到萬分之二,遠低于千分之三的行業標準。 與此同時,連云港外輪理貨有限公司著力塑造“外理老字號理貨品牌”,把理貨質量、客戶滿意度作為企業“贏得市場、鞏固市場” 的生存與發展根基。在連云港港口塑造出了“從日本、韓國、東南亞,延伸到美國西部、地中海、歐洲集裝箱班輪航線”的理貨品牌;在步入二十一世紀起初的十年,理貨量實現了第4次翻番,由2001年的466萬噸,增長到2010年的800萬噸。2017年的理貨量實現1313萬噸,比2011年927萬噸,增長了42 %。從2001年至2018年的這18年,港口理貨經歷了:從連云港外輪理貨有限公司獨家壟斷經營,到兩家共同經營、準入市場進一步放開、經營體制機制變革、理貨行業頂層機構變化、理貨費收市場化、理貨行業政策保護取消的重大變革時期。 港口理貨在連云港港口的孕育誕生,特別是改革開放40年間的成長發展與轉折變遷,折射出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發展軌跡。港口理貨,這項工作是對航行于國際、國內航線的船舶,在港口裝卸貨物的過程中,進行清點計數、分清殘損、監裝監卸、交接簽證、提供報告;所出具的理貨單證、理貨報告等理貨信息,是貿易雙方、承托運雙方、港航貨物交接的直接證明,是有關方面處理航運糾紛、判斷經濟責任,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原始依據。在國家對外經濟貿易和港航發展中,港口理貨擔負著維護國際經貿安全、服務港航運營順暢的職能。 40年間,從上世紀三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出生的七代港口理貨人,滿懷著對理貨事業的赤誠情懷,堅守在進出口貨物的碼頭船邊交接現場,準確采集貨物的信息,向口岸、港航、客戶單位提供公正的理貨報告,為促進我國對外貿易健康發展、為維護進出口客商的正當權益,發揮了港口理貨作為第三方公正機構 “把關與服務”的重要作用。 |